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习兴趣,依据《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工院教〔2023〕204号)及《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河工院教〔2023〕205号)文件精神和教务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针对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转专业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尊重学生志向和爱好,更好地发挥学生个性和专长,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转专业工作遵循“促进学生发展、遵循教育公平、执行国家政策、合理配备资源、规范操作程序”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经贸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的制定,接受学生政策咨询,审核转出与转入学生资格,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
组长:赵方 张建华
成员:李二亮 安乾 丁雪龙 蒋海舰
三、转专业要求
1.申请转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确有相应兴趣、爱好及专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专长。
(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及以上甲等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
(3)复学后原专业停止招生的或退役后复学的。
2.具有下列任一情况,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或已取得学籍但处于休学状态;
(2)非大一年级的;
(3)跨学历层次或跨学制转专业的;
(4)艺术与文史(理工)跨科类互转的;
(5)专升本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国家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明确约定不调整专业者;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或有失公平、公正的。
3.参军退伍学生,同等条件下学院可优先录取。
4.我院3个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共计95人,其中金融工程35人,国际经济与贸易40人,经济学20人。
四、工作程序
1.12月13日前,上报我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及拟接收学生计划表。
2.12月21日前,学生填写《河南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确认后交学院审核。
3.12月26日前,学院在学生办公室门前橱窗和学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12月29日,提交《河南工程学院参加转专业考试学生统计表》及签署意见后的《河南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4.领取教务处分类汇总完毕后的拟转入学生《河南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5.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并于1月5日前组织转专业考核。若申请转入学生少于接收计划,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若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超过接收计划,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面试和笔试的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6.1月8日,将《河南工程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统计表》和签署意见后的《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
7.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持学生证和转专业报到单及档案到我院新专业报到。我院后续将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转入学生的课程认定或补修。
联 系 人:蒋海舰
联系电话:1334383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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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